記者7月8日從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北京某公司因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進口冷凍肉類食品被罰8萬多元。
據介紹,2020年11月18日,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北京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進口冷凍食品檢查,隨機抽取肉及肉制品核酸檢測報告并核實真偽。在檢查中發現北京豬鮮生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的牛胸肉、牛上腦等進口冷凍食品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與海關出具的檢驗檢疫證明不符。
2021年4月6日,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5545.05元,沒收涉案物品牛胸肉、牛上腦,折合人民幣699.3元,并處罰款80000元,累計罰沒款85545.05元。
記者了解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北京市市場監管系統始終堅持食品安全“四個最嚴”標準,關口前移、預防為主,以進口冷鏈食品貿易商、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連鎖超市等為重點,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和防疫安全檢查力度,嚴厲查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規定、不符合食品追溯要求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守好冷鏈環節新冠病毒輸入防線,嚴防不明來源的進口冷藏冷凍肉類、水產品流入北京市場。
據介紹,2020年11月18日,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北京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進口冷凍食品檢查,隨機抽取肉及肉制品核酸檢測報告并核實真偽。在檢查中發現北京豬鮮生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的牛胸肉、牛上腦等進口冷凍食品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與海關出具的檢驗檢疫證明不符。
2021年4月6日,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5545.05元,沒收涉案物品牛胸肉、牛上腦,折合人民幣699.3元,并處罰款80000元,累計罰沒款85545.05元。
記者了解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北京市市場監管系統始終堅持食品安全“四個最嚴”標準,關口前移、預防為主,以進口冷鏈食品貿易商、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連鎖超市等為重點,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和防疫安全檢查力度,嚴厲查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規定、不符合食品追溯要求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守好冷鏈環節新冠病毒輸入防線,嚴防不明來源的進口冷藏冷凍肉類、水產品流入北京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