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報訊 (記者何寶國)4月14日消息,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進口糧食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加強進口糧食安全風險管控。
海關根據口岸檢驗檢疫、外來有害生物監測等情況,向有關部門通報重要的進口糧食安全風險、疫情風險等信息。農業農村部門調查監測發現非法轉基因糧食、外來有害生物,經追溯可能與進口糧食有關的,及時向海關通報。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協助監督審核地方儲備糧拍賣企業、流向企業是否獲得海關資質認可,并根據需要向海關部門提供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資質變化情況。
各市加大部門協作、合理布局進口糧食指定口岸建設、資源配備、條件保障等方面的力度,保障進口糧食質量安全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